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第八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二)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2、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3、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三)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办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 一、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四、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五、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七、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八、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九、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第一版征求意见稿如下: 最新版征求意见如下: 来源:《建设监理》 2/2 首页上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