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专业设计指南

时间:2016-04-2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施工图设计文件组成部分 1.1 总则 建筑工程送审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有关建筑给排水专业的要求。 1.2 室内

6.对较复杂工程,可将给水、排水(雨水、污水)总平面布置图分开绘制(简单工程可以绘在一张图上),但各种管道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表达清楚。 

7.明确水表井型号与位置,设置旁通管时需要标明。 

8.标明雨水、污水管排入市政雨水、污水管处接合井的管径、标高。

9.标明化粪池(污水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等)与地埋式生活饮用水水池之间距离,如不满足要求时,注明采取了什么有效措施。 

10.消防专用或消防与生活共用的室外给水环状网,明确阀门设置位置。 

11.明确室外消火栓(利用市政已经设置室外消火栓须特别注明)、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布置。 

注:

① 单体简单的工程允许与底层给排水平面图合并,但必须按要求表达清楚;

② 复杂工程分期设计和施工时,可按分期情况绘制局部给排水总平面图,但应在图面上交代清楚; 

③ 当给排水总平面图未能与单体设计同时出件时,应在总说明中明确总体的消防水源、供水情况、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外消火栓与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数量、室外消防给水管网设置情况(包括市政进水管)。当消防泵房与水池设在室外时、应在总说明中明确消防水泵数量、规格、性能参数以及室外消防贮水量; 

2.5 各层平面图 

(1) 标明各层平面图中各部分的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划分情况(防火分区用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注明)等。

(2) 在图中注明与确定消防给水设计有关的场所规模(面积或体积、人员与座位数、汽车库停车数、图书馆藏书量等)。 

(3) 绘出各层主要轴线编号,房间名称,用水点位置及编号,给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 

注:当采用展开系统原理图时,还应标注干管的标高。 

(4) 标出各楼层建筑平面标高(如卫生间与设备间平面标高不同时,应另外加注)等。 

(5) 各层应完整地画出卫生器具,给排水设备,引用大样图的索引号。

(6) 复杂场所如水泵房、热交换器站、开水间、卫生间、给排水设备及管道较多的房间,绘出局部放大平面图。 

(7) 当民用或工业建筑物内用水点较多时,分别绘出各层平面卫生设备、生产工艺用水设备位置(并注明名称或编号)和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 

(8) 对较复杂工程,可将给排水布置图与消防给水布置图分开绘制,但各种管道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表达清楚。 

(9)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池、水箱应明确独立结构形式。 

(10) 需要设置防止回流污染措施的设备和场所,应明确防止回流污染措施的作法。 

(11) 应明确水泵房与给排水设备隔振减噪措施。 

(12) 当卫生间和排水管线设在有卫生等要求房间的上方时,应在平面图上明确符合卫生要求的防水、防潮等防护措施。设有双层板时,应在图中标明双层板的位置与标高。 

(13) 注明水池、水箱溢流管防污网罩,通气管,水位显示装置等。

(14) 应明确公共厨房与餐厅等处理含油废水的隔油池(器)布置情况。

(15) 应明确学校化学实验室、垃圾间、医院建筑、档案馆(室)和图书馆对给排水技术要求。 

(16) 各种灭火设施布置的图式应清晰明确。 

(17) 注明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位置与技术参数。 

(18) 注明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罐位置、型式、规格与技术参数。

(19) 注明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污泵位置与技术参数。 

(20) 在自动喷水灭火与水喷雾灭火系统平面布置图中,应明确标注喷头布置尺寸与选用喷头型式。  注:进行二次装修的场所,特别注明后可不标注喷头布置尺寸。

(21) 注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水喷雾系统水力警铃位置。 

(22) 在人防给排水图中注明人防等级、防护单元的数量;各防护单元的划分和战时封堵位置;口部的布置及使用功能。 

(23) 在人防给排水图中注明各防护单元的掩蔽面积或掩蔽人员的数量。 

(24) 在人防给排水图中注明人防储水池(箱)位置、容量以及保证饮用水不被动用措施。  

(25) 在人防给排水图中注明人防污水储水设施调节容量。 

(26) 在人防给排水图中注明防爆地漏,防爆波阀和口部冲洗龙头等。

(27) 在人防给排水图中注明水泵(包括手摇泵)等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参数。 

2.6  各种系统图 

(1) 按一定比例分别绘出各种管道系统图,图中表明管道管径、进出口的(起点、末点)标高、各立管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点位置和标高。 

(2) 如各层(或某几层)卫生设备及用水点接管(分支管段)情况完全相同时,在系统图上可只绘一个有代表性楼层的接管图,其它各层注明同该楼层即可。 

注:展开系统原理图要求:

①图中标明管径、进出口的(起点、末点)标高或控制点标高和管道坡度、立管编号、楼层标高、层数、仪表及阀门、各系统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点位置; 

②如各层(或某几层)卫生设备及用水点接管(分支管段)情况完全相同时,在展开系统原理图上可只绘一个有代表性楼层的接管图,其它各层注明同该楼层即可; 

(3) 复杂的连接点应局部放大绘制。 

(4) 在系统图上,应注明建筑楼层标高、层数、室内外建筑平面标高差。 

(5) 当屋面雨水采取内排水系统时,应与建筑专业配合布置屋面雨水斗、绘制雨水斗、悬吊管走向、管径、坡度、雨水立管系统图及编号。

(6) 简单管段在平面上注明管径、坡度、走向、进出水管位置及标高,可不绘系统图。 

(7) 应明确各种管材伸缩节等构造措施。 

(8) 采用市政压力供水的给水系统,应提供市政供水压力参数。

(9) 当系统采用减压阀减压时,应注明减压阀后压力值,比例式减压阀应注明其减压比值。 

(10) 在集中供应热水系统图中,应明确保证正常工作的有效循环措施。

(11) 在排水系统图中,应明确卫生器具与地漏等水封措施。  

注:要求明确卫生器具是否为内置水封以及地漏的型式等。 

(12) 在排水系统图中,应标注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离;当排水立管在中间层竖向拐弯时,应标注排水支管与排水立管、排水横管连接的距离。 

(13) 在排水系统图中,应明确通气管、检查口与清扫口设置情况。

(14) 在排水系统图中,应标明伸顶通气管伸顶高度,伸顶通气管与窗、门等洞口垂直高度(结合水平距离)。 

(15) 在消防系统图,应标明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及消防贮水量。  

(16) 采用气压罐作为消防系统稳压设施时,应标明气压罐的出水最高工作压力和最低工作压力,以及增压泵的技术性能。

(17) 应明确消防系统安全泄压措施。 

(18) 当消防系统采用减压孔板减压时,应标明减压孔板设置的位置和孔径。 

(19) 当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作为减压措施时,应明确减压稳压消火栓的型式。 

(20) 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平面图中已标注配水管道的管径、喷头间距、位置和标高及其技术要求时,系统图可只绘制到各配水管水流指示器处。 

(21)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图中,宜标明各层配水管所连接的喷头数和每组报警阀所控制的喷头数。 

(22) 应标明消防系统中试验消火栓、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系统放空管与排污管等设施。

2.7  局部设施  

当建筑物内有提升、调节或小型局部给排水处理设施时,应绘出其平面、剖面及详图,或注明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号。注:简单集水坑提升泵可以用系统图代替剖面图与详图。 

2.8  详图  

凡管道附件、设备、仪表及特殊配件需要加工又无标准图可利用时,应绘制详图。 

2.9  主要设备材料表  

列出主要设备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备注等。  

注:  

① 一般简单工程可以省略,如多层住宅,普通公共建筑物等;

②高层建筑物与多层较复杂(设备较多)公共建筑物等一般须列出主要设备材料表; 

③ 严禁使用淘汰产品; 

2.10  计算书 

(1) 以内部存档使用为主。 

(2) 大型或复杂性工程应进行全面详细计算。 

(3) 一般或简单性工程应进行局部详细计算,如用水量、污水量、雨水量、水泵选择等。 

2.11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1) 工艺流程图。 

(2) 总平面位置图(平面定位,与周边建、构筑物位置关系,污水处理构筑物相对位置)。  

(3) 污水处理建、构筑物总平面图(构筑物编号及主要构筑物一览表,构筑物平面检查孔,建、构筑物剖面线等)。 

(4) 管线布置图(水、泥、气管道走向及管道平面位置,管径-管长-高程标注,管道配件、阀门,管线类型及图例,污水处理应有溢流管线及事故放空管线,建、构筑物内设备编号及设备一缆表,表中列明设备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用电功率、设备数量、运行方式及设备所在位置)。

(5) 剖面图(每个建、构筑物剖面图,构筑物沿流程剖面,应标明各构筑物断面尺寸及竖向高程、构筑物进出管线高程、构筑物内设备管线相对位置)。 

(6) 节点详图(对平、剖面图不能表达清楚部位应绘出节点大样,如构筑物出水槽、填料支架、特殊配件等)。 

(7) 高程图(应注明构筑物和管渠尺寸、坡度、各节点水面、内底及原地面和设计地面的高程)。

总说明要求

建筑给排水设计说明要求

1.1  设计依据  

简要列出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和规定,政府部门对扩初审批中与本专业有关的内容,建设单位和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1.2  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说明本专业承担的项目,当与其他单位共同设计时,应说明分工内容、范围和界限。

1.3  工程概况 

(1) 简述本建筑的性质、规模、体积、火灾危险等级、类别及消防有关的参数、各使用功能的层数和建筑高度。 

(2) 简要说明建筑工程的设计概况,最高建筑层数、高度或最大体积的建筑性质和防火类别,并说明水泵房、贮水池水箱或高位水塔设置位置和高度。

1.4  给水系统 

(1) 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一路或二路)的管径和水压;当用第二水源时,应说明其位置、水质、供水能力和取水构筑物的工艺流程等概况。 

(2) 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不同水质用水量,变频供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

(3) 供水方式:     

①利用市政管网供水的层数; 

②说明用水池——水泵——水箱供水或变频装置、气压给水设备的供水情况; 

③各系统分质、分区供水情况和减压措施;  2/4 首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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