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钢管扣件的购买 产权单位应建立钢管、扣件的使用档案,主要包括:产品的购销合同、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检测证明等;历次租赁使用合同及使用台帐;历次检测、检验相关资料;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等。 钢管扣件报废淘汰: 产权单位应建立钢管、扣件的淘汰报废制度,钢管、扣件具有下列之一的应做报废处理: 1、钢管表面有裂缝的; 2、钢管有孔洞的; 3、钢管表面压痕深度大于0.5mm的; 4、钢管内外表面锈蚀深度大于0.5mm的; 5、扣件有裂缝的; 6、扣件有变形的; 7、经检测力学性能达不到要求的。 扣件随意堆放,未按规定检查、整修、保养与报废 4.脚手架的搭设 1、建筑物高度低于30m时,可采用落地式外脚手架一次性搭设,建筑物高度大于30m时,应采取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搭设,每段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m。 2、脚手架立杆纵距不大于1.5m,横距不大于1.2m,大横杆步距不大于1.8m。 3、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悬挑梁尾端应使用φ16以上钢筋固定在工程结构上,固定点不少于2处,悬挑梁前端应采用φ14以上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 4、脚手架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卸料平台、模板支撑体系、物料提升机及外用施工电梯等相连接。 2/6 首页上一页123456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