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通风与排烟系统怎样设置比较合理?

时间:2016-01-1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问题5:机械通风与排烟系统怎样设置比较合理?   解答专家(云南省安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崔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目前在车库与设备用房、辅助功能用房等合用的地下室

问题5:机械通风与排烟系统怎样设置比较合理?

 

  解答专家(云南省安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崔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目前在车库与设备用房、辅助功能用房等合用的地下室通风设计中,通风和排烟系统的设置方式上有一种颇为流行的做法,即车库及其他各类房间合用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平时和火灾工况完全依赖自动报警系统切换风阀和设备,改变系统服务及保护的范围和性质。在地上建筑中的面积较大、功能较复杂的裙房、综合商业区域也有类似情形。

  这种做法的主要弊端是:1)大量使用电动风阀等电动执行机构,故障率高,安全可靠性差;2)“吃大锅饭”、“大马拉小车”现象严重,风量调节与平衡困难,能耗高、适用性差;3)系统设备数量少,貌似简洁,其实主风道庞大,监控系统复杂,造价较高,维护保养不易,经济性并不好。所以机械通风与排烟系统分开设置是首选,即:

  1)按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9.1.4条、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第8.4.10条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一般情况下均分开设置;

  2)按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8.1.5条的规定(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汽车库自身的机械通风与排烟系统合用可行,但不宜再与其他房间合用。

  再回到通风系统。民用建筑中大进深、多房间条件下通风系统的设置是一个相当考验设计师水平和经验的难题,原因之一是GB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除了一个特例(第5.1.12条)之外没有更明确细致的规定。工程实际千差万别,处理方式不一而足,简言之,建议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第4.1.3条等要求,从适用、经济、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出发,对于功能定位和使用要求等不同的房间,分开设置通风系统,且系统宜小不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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