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体空调机组 1.1.一般要求 1.1.1.为了正确地安装分体式空调机组或分体式热泵机组,承包单位须供应所有必需的外墙支架。有关装置必须适合室外使用。 1.1.2.须按照设备表内所示要求提供合适的机组设备以应付夏季的最大冷冻的要求及过渡及的供热需求。 1.1.3.质量标准 须按要求提供完全匹配的室外及室内机组,并符合ARI标准210或同等中国国内/国外的标准。 1.1.4.供应分体式空调机组及分体式热泵机组的制造商须具有五年以上制造同类产品的经验。 1.2.技术要求 1.2.1.每台机组须附有原厂的标志牌,标明厂家的名称、设备的编号、型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 1.2.2.所有用作消音及保温的材料不可含有石棉或石棉产品而且必须符合当地消防局的最新要求。 1.2.3.机组在高速运行时所产生的噪音必须低于当地环保处所订出的限制。 1.2.4.每一个分体式空调机组/分体式热泵机组应由同一厂家整体装配生产的最新型号,其中包括压缩机、电动机、蒸发器、冷凝器、恒温膨胀阀,电动机起动器以及有关机组操作及温度控制器等。各机组的功能必须满足设备表内所标注的要求,并适用于所标注之380伏3相50Hz或220伏1相50Hz的操作电源。 1.2.5.以上所述的配件应由同一厂家装配,须包括机组内部管道连接和电气配线等工作,而在工厂以外组装的机组将不被接纳或采用。 1.2.6.空调机在运行时所产生的震动及噪音必须减至最低。如震动及噪音高于限制时,承包单位需提减震和降噪音措施。 1.2.7.室内机组 a)室内机组须包括蒸发盘管、风机及电动机、空气过滤器及冷凝水盘等装备装配在由原厂制造的金属外壳内。 b)机壳应采用厚规镀锌钢板制造,配有原厂设计的自动调节送风口及回风口。 c)机壳表面须经防锈处理,然后外涂由建筑师所认可颜色的装饰面漆。除特别注明外,所有室内机组均为明装式机组。 d)机壳内部须由原厂提供适当的保温。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当地消防处所定的要求。 e)提供易装拆之镶板,供维修及清洁蒸发盘管、风机及电动机之用。 f)每台机组配有由原厂提供的温度及速度控制板和遥控感应装置。 1.2.8.蒸发器风机及电动机。 a)风机应为离心式用镀锌钢板造成。 b)电动机须适用于设备表内所标注之380伏3相50Hz或220伏1相50Hz的电力供应,本身设有自动复位装置,并能以三个不同转速操作和具足够的功能保证在任何转速运行时不会产生过载。 1.2.9.空气过滤器 a)空气过滤器应按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内“空气过滤器”一章中规定。如由原厂提供的空气过滤器与上述有关章节要求有差别时,须先提交建筑师作审批。 b)过滤器的安装设计须便于装拆,以便清理。 1.2.10.凝结水接收盘 a)接收盘应承接范围须包括整个蒸发盘管。 b)接收盘应采用厚规镀锌钢板制造,盘的内外面应由原厂提供保温,有关保温 c)材料须符合当地消防处所定的要求。 d)接收盘底部应向接驳口倾斜,方便排水。 1.2.11.室外机组 a)室外机组须包括密封式压缩器、冷凝盘管、冷凝器风机及电动机等装备装配在由原厂制造的金属外壳内。 b)机壳应采用厚规镀锌钢板制造,配有原厂设计的散热口。机组须为防风雨保护适合室外安装,机壳表面须经防锈处理,然后外涂由建筑师所认可颜色的装饰面漆。 c)所有室外机组须采用镀锌钢制或其它防锈蚀金属制成的螺丝、垫圈和螺帽。 d)提供易装拆之镶板,供维修及清洁冷凝盘管、风机、电动机及压缩机之用。 e)每个室外机组须配有下列保护装置包括: ☆制冷剂高压保护 ☆压缩机恒温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