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预算计价区别有哪些

时间:2015-09-1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概述 长期以来我国沿袭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建设工程项目或建筑产品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方式,即“定额预算计价法”(

(4)企业管理费:

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奖金;
(2)差旅交通费;
(3)办公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6)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7)财产保险费:指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8)劳动保险补助费:包括由企业支付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意外伤害保险费。

(1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13)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14)企业技术研发费:建筑企业为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所进行的技术转让、科技研发、信息化建设等费用。

(15)其他:业务招待费、远地施工增加费、劳务培训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5)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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