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密度的标准

时间:2015-08-0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居住建筑密度指标,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层高、房屋间距和排列方式 等各项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

居住建筑密度指标,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层高、房屋间距和排列方式 等各项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根据1980年中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新建居住区的居 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


住建部官员:中国建筑密度太高 不符宜居标准 2009年8月13日,在扩内需保增长的诉求下,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速,这也使得各地对用地的需求大为增加。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已全部完成。


全 国81个城市获批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较2008年增加16.7%。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今天在此间以“城市发展与绿色经济” 为主题的世博论坛上表示,中国城市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太高,不符合宜居的标准,“中国人还没有到都住二十层以上高楼的时候”。徐宗威不同意“中国城市建设 用地不多”的说法。他认为中国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可用于城镇建设,以目前人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城市面积计算,城镇用地只占中国国土面积的百分之一点一,即使 提高一倍至人均二百四十平方米,也只占国土面积的百分之二点二。

徐宗威指出,得益于经济的持续增长、土地制度、行政体制以及改革开放的政策,中国城市化发 展迅猛,城市化水平由改革开放初期的百分之十七点九发展至二00八年的百分之四十六。中国的城市建设为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提供了设施支持、为中国六亿城 市居民提供了基础市政公共服务和基本住房保障。“不过中国在城市化水平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交通问题、环境质量不尽人意、人际交流 淡薄、人和自然关系疏远等,特别是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太高,不符合宜居的标准。”这位中国著名城市问题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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