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免试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10.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免试条件中的“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包括哪些种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属于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吗? 答:有关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情况请参考人事部、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人发[2001]5号,见附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包括土木、结构、公用设备、电气等专业,并采用专业分类命名执业注册名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XX工程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应不属于该范围。此外,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如实行一二级分级管理的,以取得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免试条件。 11.资格考试免试条件中的“高级工程师”有专业要求吗? 答:《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免试条件规定的“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其中高级工程师所从事的专业应当是消防工程专业或是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12.对多年从事消防技术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在资格取得方面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2013年,已组织开展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只此一次。今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必须参加资格考试。 13.港澳台考生能否报名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答:经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港澳台考生是否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问题,需经人社部专门发布文件进行明确,目前人社部没有就这方面问题发布有关文件,因此暂时不能报考。 二、关于资格考试组织及考试报名时间 14.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组织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了吗?什么时候报名?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在本省内考试。 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第四季度,考试地点一般设在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届时考生可以到当地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刚刚开始实施,首次资格考试正在筹备过程中,相关工作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考试计划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执业资格考试计划统筹安排,关于考试时间、报名安排等尚未确定,有关情况请关注公安部消防局的官方网站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考试公告信息。 15.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2/3 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