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重排架搭拆安全措施

时间:2015-06-3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一、编制依据 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理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JGJ 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L 5162-2002《水电水利

2、排架搭设中,虽然整体构架比较牢,但拉结缺少或连接不牢,或外力的作用,致使排架整体失稳向外或向内倾倒。
3、由于地基在回填土时,不按规范施工或者地基软弱承受荷载能力差,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整体不稳固,其承受能力严重不足,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危险现象。
综上所诉,承重受破坏的主要原因是:
排架的构造形式或钢管承受能力不符合规程要求。
排架没有形成稳定牢固的架体,整体稳固性差。
排架与建筑物的拉结间距过大,数量不足,或是拉结的质量不符合要求。
在施工生产中,没有合理使用排架,造成排架局部或整体超载,或者超过偏心受限制。
由于基础回填土质量不高,架设基础不坚实,造成悬空承载或下沉。
因此建筑施工排架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使用时必
须不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排架上的荷载分布必须均匀,不能集中以防失稳。
搭设的排架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以外,还要采取卸荷措施,以弥补排架强度安全系数不足,改变排架承重不均匀和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九、 安全 保障措施
1、排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排架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酒后冒险作业。
2、安全主管责任人主管施工现场的钢管排架,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各作业班组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在排架施工开始前对全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培训,并要求严格按照制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排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必须定期检查,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可暂停作业并立艰险报告。
4、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排架的基本构架构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临时拆除时,必须经技术主管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5、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排板并予临时固定。工作平台下及侧面宜安装安全网。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和安全绳。不得单人进行铺设较重配件和其它易发生失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作业。
6、在排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7、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可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
8、排架搭设完毕,由工程负责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排架的拆除作业应按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或误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拆下的配件应以安全的方式运出和吊下,严禁向下抛掷。在拆除过程中,应作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的作业
9、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
10、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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