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书编写的要求,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计划,遵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对《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179-96)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共17章101节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主要水文分析计算内容及必要的图表;
—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必要的图表;
—电站的工程任务、径流调节计算、特征水位选择、装机容量和机组容量选择、调度运用原则和运行方式、泥沙冲淤分析、回水计算,必要的图表;
—工程选址及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型式及设计,必要的图表;
1.0. 1为规范小型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原则 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提高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质量,特制定本
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50MW的新建(改建、扩建)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小于5MW的小型水电站可参照执行。
1.0.3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认真进行必要的调查、勘测、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充分体现小型水电站的特点,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有论证,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纸完整清晰。
1.0.4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说明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复核工程规模,确定运行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