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 2002)的要求,对原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联合批准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进行修订。本标准共17章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综合说明、水文、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设计、工程管理设计、设计概算和经济评价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调整了工作深度要求,强调了影响工程规模及投资的各专业的方案比选内容。
——增加了对防洪、河道整治、灌溉、城市供水、跨流域调水等工程的编制内容及要求。
——补充了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设计等内容。
——按工程类别提出了工程管理设计的具体要求。
——财务评价中,增加了贷款能力测算内容。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D l69—85
——DT.5021一一93目录
1 总则
2 综合说明
3 水文
3.1 流域概况
3.2 气象
3.3 水文基本资料
3.4 径流
3.5 洪水
3.6 排水(涝)模数及流量
3.7 泥沙
3.8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9 江河水位与潮水位
3.10 水面蒸发和冰情
3.11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3.12 附图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