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再推装配式建筑!

时间:2017-03-1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导读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部署了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稳步提升既有建筑

▼ 专栏 3 新建建筑建筑节能标准提升重点工程

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

实施建筑全领域绿色倍增行动。进一步加大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逐步实现东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西部地区省会城市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推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街区、住区)建设示范,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

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逐步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引导各开发地块落实绿色控制指标,建筑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 划设计。完善和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制定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条件地区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高性能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发挥实际效果,激发绿色建筑的需求。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建设,有步骤、有计划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动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标准及技术体系。积极发展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积极引导绿色施工。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模式。 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 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 专栏 4 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工程

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40%,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15%。

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

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寒及寒冷地区省市应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智能调控改造。完善适合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并积极开展试 点。积极探索以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等适老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研究推广城市社区规划,制定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创新改造投融资机制,研究探索建筑加层、 扩展面积、委托物业服务及公共设施租赁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造的利益分配机制。

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能耗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发挥数据对用能限额标准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引导各地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并实施基于限额的重点用能建筑管 理及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等市场化改造模式。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节约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评价及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学校、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

▼ 专栏 5 既有建筑节能重点工程

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引导各地做好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查,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研究建立新建建筑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论证制度。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地热能等解决建筑供暖需求。在末端用能负荷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建设区域可再生能源站。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做好“余热暖民”工程。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 品。在城市燃气未覆盖和污水厂周边地区,推广采用污水厂 污泥制备沼气技术。

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实践总结及后评估,对典型示范案例实施运行效果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践。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运行管理,积极利用特许经营、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模式,对项目实施专业化运行,确保项目稳定、 高效。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设备、产品质量管理。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体 系,加快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阶段的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专栏 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工程

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

积极引导节能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造。鼓励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 设项目率先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导则。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总结出符合地域及气候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传统文化特色的乡土绿色节能技术,编制技术导则、设计图集及工法等,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轻 型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现代夯土结构等新型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 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

积极推进农村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积极研究适应农村资源条件、建筑特点的用能体系,引导农村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进程。积极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在经济发达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较重地区农村,结合“煤改电” 工作,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采暖。

重点举措

█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结合建筑法、节约能源法修订,将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评估《民 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效果,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相关立法工作。引导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地方法规。不断完善覆盖建筑工程全过程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配套制度,落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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