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业施工图技术问答-供配电

时间:2016-06-2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9.5.4条: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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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9.5.4条: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省里专家解释:制定者主要是针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仍采用配电屏的情况;对于主要配电装置都采用标准配电柜的情况,本身已具备防火隔离功能,不必再作隔离。省内图审如何执行?

答:换个说法,采用PGL型交流配电柜,此柜后面是开敞的,则主电源柜和应急电源柜就要分开放。若用MCC等型号的就可以不分开放置,靠在一起。总的精神是要求一台正在运行的柜子不会对另一台正在待机或检修的柜子形成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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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公建楼层中,防火卷帘门供电与该楼层应急照明供电是否可合用一个双电源切换箱供电?(由双电源切换箱提供一回路供防火卷帘门)

答:有条件可分时,最好是分开,工程规模太小,卷帘门樘数不多时,可以合用。若只有一个回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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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类高层公建中除消防电梯用电外,其它消防用电例: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等各自的双电源配电箱电源取自配电井道内竖向同一组双电源干线(树干式、预分子电缆、母线敷设供电)提供的电源。是否可行?

答:电力和照明最好是分开。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基本原则要尽可能遵守,受条件限制无法遵守时,灵活对待,设计人和审查人都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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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中的防空障碍灯用电量小,是消防用电还是非消防用电?供电电源很难配置。有人设计时把防空障碍灯的双电源取自应急照明供电系统,同时加上消防时应急切断供电。

答:航障灯,从某种意义上讲,具有消防功能,航障灯可接入应急照明的电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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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中太阳能辅助电加热回路,是否一定要求设专用回路带剩余电流保护,并于户箱中设电涌保护器。还是只预留插座,并交待电涌保护器由厂家自备即可。在实际工程中严格要求户箱设电涌保护器不可行。

答:据我们所知,目前的家电产品上,有带RCD,也有不带RCD,带SPD的产品还未见到过。设计要遵守设计规范,设计规范要求严格的,你就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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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规定,成排布置的配电柜,其屏后要有不小于800mm的检修通道,但对于一般的仓库,且只有一只落地配电箱,设计时靠墙安装。但审图专家认为屏后要有不小于800mm的检修通道。合理吗?

答:配电柜后面开门,在后面维修时,才有维修通道的条文要求。可以靠墙布置,柜前维修时,没有维修通道的条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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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附录A中规定一类高层建筑中的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建筑中的的走道照明为二级负荷,这其中有两个问题:

(1)关于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如果具体到某项负荷时,是指对变电所的供电要求,还是要具体到该负荷的要求。

(2)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与三级负荷在配电上应该在哪一级分开(是从总配电室或变电所分开还是可以在楼层分开)?

答:谈负荷等级之事,是为了确定单位从外部引来电源的供电措施,请见《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中3.0.1.4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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