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值得注意的内容

时间:2016-04-2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值得注意的内容 1. (3.1.6 强)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 32 个点一个隔离器,并且按防火分区设置。 (在系统及平面上均与原有设计方式不同。) 2. (3.1.7 强)

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值得注意的内容

1. (3.1.6 强)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 32 个点一个隔离器,并且按防火分区设置。 (在系统及平面上均与原有设计方式不同。)

2. (3.1.7 强)超过 100m 的建筑,出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控制的火灾 探测器、手报和模块等不应跨越避难层。
3. (3.4.1 强)有消防联动功能的建筑就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4. (3.4.4 强)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纸板记录资料。 (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由消防设备公司及消防施工单位并建设单位和物业同完成此项)
5. (3.4.6 强)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6. (3.4.8)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布置及房间尺寸: 单列布置最小宽度 5m,双列布置最小宽度 6m。 (按设备宽度 1000mm 计算) 房间长度根据设备数量确定, 当设备排列长度超过4m时, 其两端通道均应大于1m。
7. (3.4.8-5)允许消防控制室与弱电系统合用,但应有明显间隔。 (设计说明中强调)
8. (4.1.4 强)消防水泵(喷淋、雨淋、水幕、消火栓) 、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 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消防直启线)
9. (4.8.1 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10. (4.8.4 强)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设计说明中强调)
11. (4.8.5 强)统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设计说明中强调)
12. (4.8.7 强)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其实就是有消控室的都做)
13. (4.8.12 强)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功能。 (设计说明中强调)
14. (5.2.2)感烟探测器选用场所:车库。(重要改变)
15. (5.3.3)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选用场所: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首次明确“宜” )
16. (5.4.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场所: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 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低温场所等。 (明确此类产品可用并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17. (6.2.3)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梁<200mm,不计;梁>600mm,按单独区域设置;200mm<梁<600mm,查表。梁间净距小于 1m,不计影响。
18. (6.2.4)宽度小于 3m 的内走道,感温 10m 一个,感烟 15m 一个,至端墙距离不大于安装间距的 1/2.
19. (6.2.8)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装修项目注意)
20. (6.2.18)感烟探测器在格栅吊顶设置:镂空面积与总面积比例不大于 15%,吊顶下方设置;镂空面积与总面积比例大于 30%,吊顶上方设置;15%-30%,不确定。(装修项目注意) 1/2 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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