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值得注意的内容

时间:2016-04-2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值得注意的内容 1. (3.1.6 强)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 32 个点一个隔离器,并且按防火分区设置。 (在系统及平面上均与原有设计方式不同。) 2. (3.1.7 强)
21. (6.3.1-6.3.2)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一个手报,从任何位置到最近的手报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m。手报安装高度,底距地 1.3m-1.5m。(距离 30m)
22. (6.4.1-6.4.2)区域显示器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宾馆饭店应每隔报警区域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安装高度底距地 1.3m-1.5m。(以前没有)
23. (6.5.1,6.5.3)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明显部位, 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以前没有) 火灾光警报器,安装高度底距地大于 2.2m。
24. (6.5.2 强)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 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 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音 15dB。 (设计说明中强调)
25. (6.6.1-6.6.2)消防应急广播设置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W,从防火分区内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直线距离不大于 25m,走道末端距离不大于 12.5m。扬声器壁装安装高度,底距地大于 2.2m。
26. (6.7.1 强)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7. (6.7.4)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消防值班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有关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安装高度底距地 1.3m-1.5m。避难层应每隔 20m 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28. (6.7.5 强)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29. (6.8.2 强)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柜(箱) 、控制柜(箱)内。
30. (6.8.3 强)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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