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4.9.3-2条: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m2,且顶层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0.8m2。 ④.4.10.11条:未能设置在独立管道井内的加压送风管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h的防火风管。注:当加压送风管采用钢板制作时,宜采取适当加厚钢板厚度或采用防火板包覆等措施,以满足耐火极限不小于1.0h的要求。 问题:排烟管道耐火极限是多少? 答案:经验,1.2mm厚钢板耐火1小时。 2mm厚钢板耐火1.5小时。 ⑤.技术措施中4.10.9-10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可采用自垂百叶式或常开百叶式风口,并应在加压风机压出段上设置防回流装置或电动调节阀。 问题:自垂百叶式风口在加压风机压出段上也应加回流装置。原因:自垂百叶风口由于重量轻,在风压很小的情况下就被吹开,所以要在加压风机压出段上加回流装置。 三.排烟系统 ①自然排烟: a.4.9.3-4条:中庭、剧场舞台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 b.4.9.3-10条:建筑面积大于500m2且净空高度大于6m的大空间场所,不应小于该场所地面面积的5%. c.4.9.3-5条:需要排烟的疏散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注:无论是《建规》所诉的地上长度超过40m的疏散走道,还是《高规》中所述的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如走道多处开窗,可将走道分段考虑,每段可开启外窗面积满足本条要求,且开窗间距满足°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d.4.9.3-6条: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e.4.9.3-7条: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f.4.9.4条自然排烟口的设置要求: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屋顶上或外墙上方;当设置在外墙上时,排烟口底标高不宜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同时自然通风口的开启方向应沿火灾气流方向开启。 g.建筑面积大于500m2且室内净高大于6m时的中庭、展览厅、观众厅、营业厅、体育馆、客运站、航站楼等公共场所采用自然排烟时,应设置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由其它电动设施控制启闭的自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附近同时应设置便于操作的手动开启装置。 h.4.9.6条对开在外墙上的自动排烟窗净面积有了具体规定;当采用百叶窗时,窗的有效面积为窗的净面积乘以系数。当采用防雨百叶窗时,系数乘以0.6;当采用一般百叶窗时,系数宜取0.8. ②机械排烟: 4.11.1-3应采用当烟垂壁、隔墙、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或其它挡烟垂壁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0m。 清晰高度Hq=1.6 0.1H 清晰高度:烟层底部至室内地平面的高度。 H-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 4.11.1-4同一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排烟方式。 b.4.11.2-3条水平排烟管道穿越其它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280°C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小时,排烟管道不应穿越前室或楼梯间,若必须穿越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小时,且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c.4.11.2-6条车库宜按每个防烟分区设置。 d.4.11.2-8条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导热性差的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隔热或与可燃物、难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4.8.3.3条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解析:①多规中"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没有面积限制,都需排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