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器运行时的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3)微生物去除 净化器对微生物的去除率应不小于50%。 (4)噪声 净化器属于长期运行器具,其运行时产生的声音大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净化器正常运行声功率级噪声应符合表4的规定。
净化能效 能效直接反应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水平,净化器的净化能效分为两个部分,即运行时的功率消耗和待机状态的功率消耗,具体要求如下: (1)净化器待机功耗应不大于2.0 W。 (2)颗粒物的净化效能应不小于2.00 m3/(W?h),其分级指标见表5。
(3)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应不小于0.5 m3/(W?h),其分级指标见表6。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出厂检验是每台必查的例行检验,只对安装中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型式试验是产品的定型检验,是对产品设计的总体检验,标准中所有的项目,以及GB 4706.4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安全标准中的全部项目都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可定型生产。为了保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每年要进行一次型式试验,对于停止生产一段时间, 2/3 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