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事故原因及处理,加实例分析

时间:2016-01-2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促使锅炉数量呈现逐年递升的趋势,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如何确保锅炉工作的安全运行是令不少企业困扰的难题,是企业急需解决的心头隐患。为此,小七将在文章中对工作

  (3) 给水自动装置及水位报警、信号装置需安排专人每班检查校对和调整维修;要防止过分和完全依赖自动化装置,运行中应加强维护管理;

  (4) 运行人员应休息好,一般不应执行超过八小时的大倒班制度;

  (5) 水位表安装位置必须正确,汽、水连管不能倾斜,以便真实反映炉内水位。水位表在运行中应加强维护管理,防止堵塞,出现假水位。

 事故案例:

郑州某厂锅炉烧干锅事故 1事故经过

  1988年10月21日3时40分,郑州某厂一台SZW10一1.27型锅炉发生严重烧干锅事故,造成对流管、水冷壁管全部烧坏,上、下锅筒严重脱碳,过渡烟道烧化,空气预热器损坏225根管,这几部分失去使用价值而报废。这次事故的直接损失95000元,间接损失150000元。

  10月20日晚,当班司炉工未认真检查水位的情况下,错误地将缺水判为满水而关给水泵。当发现汽压下降,炉膛出现正压现象时,又错误地判断为车间用汽量大而增大了锅炉的给煤量。当发现上锅筒、下锅筒均已烧红,炉顶烧塌,炉膛内听到倒塌声音后才布置停炉。此后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锅炉已严重损坏。  

2事故原因分析

  (1)、司炉工严重失职,违章操作。

  当班司炉工在未认真观察到水位表的水位情况下,又没有采取叫水措施就认为是满水(分析认为已经缺水)而关闭了给水泵,加剧了锅炉缺水程度;后虽发现缺水开启了3号给水泵,但给水泵的进出口阀门均未打开,形成泵的空转;当锅炉汽压不断下降时又认为车间用汽量大,又增加了锅炉给煤量,加快了锅炉烧坏的程度。

  (2)、劳动纪律松懈,管理不善。

  锅炉房虽有交接班制度,司炉工在交接班时未认真执行;司炉班长擅自将司炉工分成小班。

  (3)、安全附件失灵,自动水位调节器有故障,但未采取措施。

天津某化工厂锅炉炉胆烧塌事故1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1月4日6点20分,天津市某化工厂,一台WNL2一1.27型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造成炉胆严重烧塌,炉胆上形成两个波峰,前方正视左面下塌最深部分达110毫米,右面波蜂达36毫米,变形区域面积为710×610乎方毫米,前方管板及烟管段外露部分表面有致密的朱红色氧化铁。自耐火绝热层以上炉胆表面呈蓝灰色,高温火焰区有烟灰和氧化皮剥落。对炉胆下塌处金属进行金相分折表明:该处金相组织为铁素体加珠光体呈魏氏粗大组织,晶体晶粒粗大,呈拉伸的片状,有粗大针形明亮晶体分布,以铁索体针状拉长方向形成类似正三角形。这种金相表明钢材长时间滞留在温度超过A3线(855℃)。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确认锅炉由于严重缺水, 导致炉胆上部干烧,使壁温上升至800℃以上,远远超过钢材的允许工作温度, 机械强度迅速下降, 塑性升高。由于炉胆承受外压产生的应力超过了材料的屈服限, 使炉胆压馈凹陷。具体原因是:

  1、司炉工未监视水位。司炉工违反操作规程,从1月4日凌晨3时--5时未进行巡回检查;5时巡视时也未看水位,直至6时20分才发现水位计无水位显示。

  2、控制仪表系统存在严重问题。该厂自行改造水位控制系统设备时,去掉了低水位报警,电磁阀选型错误。

  3、司炉工操作地点不便于观察水位。锅炉的电控柜安装在软水房,在此操作的司炉工不能直接观察锅炉水位,不能看见锅炉运行情况。

牡丹江制油厂锅炉爆炸 1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9月19日,牡丹江制油厂一台仅使用18天的WNL4—1.25—AⅢ型锅炉在运行中发生爆炸,两名司炉正严重烫伤先后死亡,造成全厂停产。

  锅炉爆炸后,前管板扳边与炉胆对接处的上部及炉胆上部钢板呈蓝色,炉胆沿整个长度严重压溃变形,且将炉排压弯,在前管板扳边与炉胆对接处的上部焊缝撕开长达950毫米,宽280毫米的口子,第二回程部分烟管上有少量的水垢脱落,数根烟管变形,后管板有轻微变形,两根烟管从后管板上拉脱。

2事故原因分析

  1、管理混乱,锅炉严重缺水,导致炉胆压溃变形。

  2、制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前管板与炉胆对接的环缝严重未焊透。

(三) 满水事故

  满水事故也是锅炉运行中的一种常见事故,严重满水事故会引起蒸汽管道水冲击,使阀门、法兰和蒸汽管受到损坏甚至震裂,将严重损坏汽轮机的叶轮和轴承,甚至使叶片断裂;锅炉发生满水事故后,蒸汽带水严重,蒸汽品质恶化,过热器易积盐垢过热烧损,对用汽部门的设备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严重影响。

满水事故的现象

  (1) 水位表玻璃板(管)内颜色发暗,水位线消失;

  (2) 高低警报器或其它高水位警报装置发出高水位信号;

  (3) 给水流量明显大于蒸汽流量;

  (4) 过热器温度下降;

  (5) 蒸汽管道、汽机有异样的撞击和震动,法兰、轴封、阀门等外冒汽滴水。

满水事故的处理

  (1) 应先通过对水位的检查和各水位指示装置的对照检查,确认是否发生满水事故,如蒸汽管道未发生水击,则认为是一般满水事故;反之,则可判断是严重满水事故。

  (2) 发生一般满水事故,须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门放水;同时开启过热器和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门及用汽部门疏水门,加强疏水。待水位正常,满水原因查清并消除后,再恢复运行。

  (3) 如是严重满水事故,则应紧急停炉,停止给水,迅速放水,降低负荷,加强疏水。待水位恢复正常,管道阀门等有关部件经检查可用,则在满水原因查清并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运行。 3/6 首页上一页123456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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