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点三:设计方还做工程监理
日本的工程监理业务习惯上委托给该工程的设计方来完成,即设计方不但提供建筑设计服务,而且在所设计项目施工过程中也提供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合同支付等技术管理服务。这种设计监理一体化方式可以确保工程设计与工程管理之间的连续性。 不同点四:习惯业务外包
日本勘察设计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经营环境逐年恶化,激烈的竞争和设计分工的日趋细化使得勘察设计企业更重视核心业务的发展,而把其他附加值低或成本高的业务外包给合作伙伴。 一项由日本建筑学会的调查证实,综合性事务所有接近70%的结构设计和建筑设备设计业务都外包给了其他事务所,而有超过50%的结构设计事务所又将结构图绘制业务分包给专业制图事务所。 不同点五:协同管理注重资源管理
日本勘察设计行业协同管理信息化,在数据标准化和设计施工一体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工程总承包商的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已经把设计、施工和采购等多方的业务数据联系在了一起。日本的协同管理注重实现“物”的管理(资源管理),即偏重项目管理过程中多参与方之间业务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协同,体现的是PDM(Product DataManagement)的管理理念。 相对而言,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项目协同管理系统中,更过的体现为对“人”的管理(过程控制),即实现包括流程审批等在内的工作流管理,实现包括即时通讯等在内的沟通管理等,信息化系统中渗透着BPM(BusinessProcess Management)的管理思想。尽管我们很多企业的协同设计系统可以整合多专业的数据,实现了设计资源协同和管理流程协同的统一,但是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上,还是有资源共享的瓶颈。 (本文根据董建峰、梁晓所著《基于数据协同的日本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发展》整理而成。) 2/2 首页上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