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报警功能的显示要求

时间:2015-07-0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系统报警功能分为现场报警、向操作(值班)员报警、异地传输报警等。报警信号的传输方式可以是有线的和/或无线的,报警信号的显示可以是可见的光显示和/或声音指示。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系统应

系统报警功能分为现场报警、向操作(值班)员报警、异地传输报警等。报警信号的传输方式可以是有线的和/或无线的,报警信号的显示可以是可见的光显示和/或声音指示。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系统应报警:
a)当连续若干次(最多不超过5次,具体次数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规定)在目标信息识读设备或管理/控制部分上实施错误操作时;
b)当未使用授权的钥匙而强行通过出入口时;
c)当未经正常操作而使出入口开启时;
d)当强行拆除和/或打开B、C防护级别的识读现场装置时;
e)当B、C防护级别的主电源被切断或短路时;
f)当C防护级别的网络型系统的网络连线发生故障时。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系统可报警:
a)当防护面上的部件受到强烈撞击时;
b)当出现窃取系统内信息的行为时;
c)当遭受工具破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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