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征管规范》5月1日起全面试行

时间:2015-06-1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 5月1日起,税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1.0版规范明确了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切实规范税务人,更好服务纳


三个涵盖

涵盖税收征管所有法律法规,涵盖税收征管所有业务事项,涵盖国地税所有各级机关。

三个规范

是指规范税收征管基本流程,规范税收征管基本行为、规范税收征管基本资料。

三个对接

包括对接前后台业务,对接基层实务,对接内部管理机制及运行支撑手段。

六个创新之处

执行政策规范。所有规范事项坚持依法依规,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策依据。

办理业务标准,业务流程与办理规范保持一致,把涉税事项确定在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上,并对应每一节点提出统一的工作要求。

管理要求统一。每一征管业务事项体系完整、独立成项,尽量做到将抽象的法律规定整合为具体、可操作、标准化的征管实务。

业务流程简约。把每一业务事项按照“启动—处理—结束”三个环节有机串联起来,做到精简、高效。

指导工作实用。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落实,力求检索简单、脉络清晰、示范直观、提示明确。

具体应用可扩展。考虑各地实际,在业务事项描述中专设业务创新处理条目,融合征管实践创新内容,实现对税收创新业务的引领和兼容。

四项纳税新体验

涉税事项更确定

所有税收征管事项皆于法有据,税务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管理服务更公平

规范税务机关履行职能,快速响应纳税人的办税要求和诉求,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业务办理更便捷

将税收优惠业务分为备案和审批两大流程,具体优惠事项业务处理要求归为附列资料,确保优惠处理流程规范稳定。

办税成本更经济

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能生成的不用报送,能共享的不用采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本文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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