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时间:2015-06-1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明确了本规范的制订目的。 1.0.2 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对有特殊要求的场所,还要执行其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2.0.18  在实际使用中,由于灯泡温度过高,玻璃罩常有破碎现象发生,为确保安全,避免发生事故,需有切实的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伤人的措施。
2.0.19  霓虹灯为高压气体放电装饰用灯具,通常安装在临街商店的正面,人行道的正上方,故特别应注意安装牢固可靠,防止高电压泄漏和气体放电而使灯管破碎下落伤人;为方便维修,变压器不宜装在吊平顶内。
2.0.20  手术台无影灯的固定和防松措施是安装的关键,从预埋到固定均要严格执行本条文规定,尤其是子母式的无影灯更应严格。
2.0.21  为保证手术台的照明、供电可靠,制订本条文。
3  插座、开关、吊扇、壁扇
3.1  插      座
3.1.1  插座安装高度的规定主要是为确保使用安全、方便。同一场所安装高度一致的规定是为装饰美观的需要。
3.1.2  插座接线统一的规定,目的是为了用电安全。
3.1.3  为防止漏电和装饰的需要而作的技术规定。
3.2  开      关
3.2.1  为了统一通、断位置,便于判断是否带电而作的规定。
3.2.2  距离的规定与人体特征有关,如身高、手臂长度等相匹配,使操作方便。本条是经实践验证而认同的。
3.2.3  为了装饰美观,便于检修所作出的规定。
3.2.4  本条是防止触电、避免危及人身安全的技术性规定。
3.2.5  本条是防漏电和装饰需要的技术规定。
3.3  吊      扇
3.3.1  本条主要从安全角度出发,吊扇挂钩要能承受吊扇的重量和运转时的扭力,故将吊扇挂钩直径改为不得小于8mm。
3.3.2  为防止运转中发生振动,造成紧固件松动,发生各类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制订本条文。
3.3.3  主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在运转时,避免人手碰到扇叶,避免发生事故。
3.3.4、3.3.5  本条是为吊扇使用安全、发挥正常功能而作的技术性规定。
3.4  壁      扇
3.4.1  本条是为壁扇可靠固定而作的技术性规定,通常在产品设计时已提出要求。
3.4.2  安装高度是建议性的,主要是为避免干扰人的活动。
3.4.3  本条是为运行安全所作的技术性规定。
4  照明配电箱(板)
4.0.1  本条文是为防止误操作、方便检修、确保人身安全及保护设备的正常使用而制订的。
4.0.2  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限制木制配电箱(板)的使用场所,这是因为木制配电箱(板)在潮湿多尘场所易霉烂和漏电。
4.0.3  导线引出面板时与电器连接,为加强绝缘,故加套绝缘保护管。
4.0.4  本条是为箱内电器正常工作和装饰美观而作的技术性规定。
4.0.5  本条是为便于操作和检修而作的技术性规定。
4.0.6  本条是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所作的规定。
4.0.7  本条是为便于更换熔芯,并防止更换时发生触电现象而作的技术性规定。
4.0.8  本条是为便于使用和维修所作的规定。
5  工程交接验收
5.0.1  为保证施工质量,交接验收时,要按照本条文内容进行检查。
5.0.2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进行交接时,要根据本条文的规定提交记录;并核对已竣工的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同时作为交工验收时能否送电的重要技术依据,交工后存档备查。
 
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电工之家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电工之家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电工之家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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