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讲解(编审稿)2016.1112主要内容一、《规范》修订的背景二、《规范》条文的详解三、强制性条文说明四、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的探讨3一、《规范》修订的背景4(一)标准管理层面(二)技术层面(相关标准发布、修订情况)(三)政策层面(导向)(四)重大事件影响(一)标准管理层面《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50289-98于1998年12月7日发布,1999年5月1日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标准的复审,一般在标准实施后五年进行一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复审:一、不适应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更新换代或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二、不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或开展国际贸易需要的。三、所引用的或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了重大修改、修订并批准发布的。四、重大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发生后需要的。5《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9]88号)明确了对《规范》进行局部修订,并确定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修订主编单位,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参编单位。6(二)技术层面(相关标准发布、修订情况)7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