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1 管理机构与职贯 1.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1.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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