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合格供方评定的方法、流程及人员,将合格供方评定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建立一支合格的供方队伍。 2 范围 适用于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外购工具、外购计量器具、外协件、带料加工、委托运输、委托设计、委托检验等公司总部所有供方的评定。 3 职责及权限 3.1 质量管理检验部门作为合格供方评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合格供方评定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 3.2 生产车间作为各种原材料、零部件的使用部门,有权对供方进行评定,行使质量否决建议权。 3.3 采购部门作为供方的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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