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工之初,必须向海事、航道部门了解航道情况、通航要求,细化施工方案。临时封锁航道前必须提前到航道部门办理有关的手续,施工现场严格按要求设好防护措施,并设临时交通船在上下游疏导交通。 2、临时栈桥、水上平台的搭设,严格遵照航道部门的规定,不得破坏河堤、侵入航道。 3、同航道部门协商,划出专门的施工水域,布设航标,引导船只安全通过水域。施工用的船舶、机械严禁侵入航道。 4、积极配合航道部门、港监的例行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