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 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