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 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 号)要求,决定对水泥 生产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