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了提高油田注汽锅炉的制造安装质量,确保油田注汽
锅炉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26MPa、额定蒸发量
不大于巧O比、蒸汽温度400℃以下,以油、气为燃料的油田注
汽用直流锅炉的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
1.0.3承担油田注汽锅炉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必须按《锅炉压
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109号)
进行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从事相应资格的焊接
工作,焊工必须按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施
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