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规范(新版)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基本规定、场所布置、油 罐设置、消防设施、防控流淌火设施、泵房配置、消防站和消防车道设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储存场所。对已经投入使用的石油化工储存场 所使用本标准第 8、9、10、11、12 章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与本文件不一致或相抵触时,以本文件为 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737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石油化工储存场所 储存石油化工液体产品总储量大于 100000m 和单罐容积大于 20000m 轻质油品及可能造 成重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库区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