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钢制塔式容器(以下简称塔器)的选材、设计以及设计对制造、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高度大于10m、且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的以裙座自支承的塔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