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氦氧饱和潜水过程中和减压后潜水员减压病的处置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200m及200m以浅的氦氧饱和潜水。
2潜水钟或甲板居住舱失压引起的减压病
2.,在饱和潜水过程中,由于潜水钟或甲板减压舱失压,导致潜水员因失压引发减压病。如失压发生
在潜水钟,应将潜水员转移到甲板居住舱。
2.2应采用氧浓度2%的氦氧混合气或海底混合气将甲板居住舱加压到潜水员发生失压的深度。如
失压深度浅于50m,则加压到50m,
2.3甲板居住舱氧分压应提高到100 kPa一120 kPa,
2.4遇险潜水员使用呼吸面罩呼吸治疗气(氧分压为160 kPa一260 kPa),并观察6h。每呼吸治疗气
30min,间歇呼吸舱室气体30min。观察期间,无论是否出现减压症状,均可采用药物辅助治疗。
2.5 6h观察期间,潜水员未发生减压病,则可继续饱和潜水。若决定进行最终减压,则按表1规定
进行。
2.6若6h观察期间潜水员出现减压症状,则按2.4进行治疗,并应通知潜水医师:
a)若潜水员呼吸治疗气在6h内减压症状消失.则可以继续饱和潜水,或按表1进行减压;
b)若潜水员呼吸治疗气在6h内减压症状没有消失,则可按潜水医师指示,延长呼吸治疗气的时
问和采用药物辅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