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给出了火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和启动时进行各种给水处理的选用原则和控制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过热蒸汽压力为3.8MPa~18.3MPa(表压)的汽包锅炉和5.9MPa(表压)以上的直流锅炉的给水处理. DVT 805《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分为4部分:
第1部分:直流锅炉给水加氧处理;
第2部分:锅炉炉水磷酸盐处理;
第3部分:锅炉炉水氢氧化钠处理:
第4部分:锅炉给水处理。
本部分为DLIT 805的第4部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
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 70号文第78项)的安排进行的。
随着机组参数和给水水质的提高,给水处理方式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了提高给水处理的水平
和指导用户正确选用处理方式,特此制订本部分。
根据机组的材料特性、炉型及给水纯度而采用不同的给水处理方式,是本部分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