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以下亦简称县调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实用化验
收具备的条件、验收的组织工作、验收的审查及基本功能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
统。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RIT 13729-1992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730-1992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DL 410-1991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
DL 516-1993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 635-1997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功能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