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使城市桥梁设计符合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与环境协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上新建永久性桥梁和地下通道的设计,也适用于镇(乡)村道路上新建永久性桥梁和地下通道的设计。 1.0.3城市桥梁设计应根据城乡规划确定的道路等级、城市交通发展需要,遵循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洪抢险、抗震救灾的原则进行设计。 1.0.4城市桥梁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