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泵的非旋转部件表面进行的振动测量、测量仪器及泵的振动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转速为600r/min~12000r/min(小于600r/min可参照使用)的各种型式泵,泵与电动机共轴(或泵轴与电机轴采用刚性联轴器连接)的泵机组。 本标准不适用于潜液泵、往复式容积泵和内燃机驱动的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