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中四水合钼酸铵的性状、规格、试验、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中四水合钼酸铵的检验。本标准与ISO6353-3:1987《化学分析试剂 第三部分:规格 第2系列》中R65“四水合钼酸铵”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657—1993《化学试剂 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与GB/T657—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澄清度试验的规格由“合格”调整为“4号”、“6号”(1993年版的3.3,本版的第4章);
———水不溶物改用化学试剂通用方法测定(1993年版的4.3.2,本版的5.6);
———重金属的测定增加了硫化钠-丙三醇比色法(1993年版的4.3.6;本版的5.10);
———修改了包装及标志(1993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