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油锯上的手动锯链制动器的制动时间和释放力的测试方法以及推荐的锯链制动器性能指标。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6535:1991《便携式油锯 锯链制动器性能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见下段的斜体加重字的内容):
将原6.1.2中第一段的内容由在制动状态期间,将节气门保持在某一固定位置,而该位置与制造厂家标定转速相协调,即最大功率点处转速加33%或节流阀全开(高速空转)时的转速,取其较低者。当锯链被制动而停止时,节流阀应被调到怠速状态,并且将制动器复位。改为在制动状态期间,将节气门保持在某一固定位置,而该位置与制造厂家推荐的高速空转转速相一致,即最大功率点处转速加33%或节气门全开时的转速,取其较低者。当锯链被制动而停止时,节气门应被调到怠速状态,并且将制动器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