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履带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与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液压式履带起重机。本标准代替GB/T14560—1993《150t以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3330—1991《150t以下履带起重机性能试验方法》,并是在JB/T5318—1991《大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和JG/T55—1999《履带起重机结构试验方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参照了EN13000:2004《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ANSIB30.5—2004《流动式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安全标准》和JISD6301:2001《流动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等标准。
本标准与GB/T14560—1993等四项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标准整合为一个标准,标准名称改为《履带起重机》;
———增加了超起机构的要求和整机可靠性的要求;
———增加了水平显示器、下降深度限位器、超载保护装置、故障显示器和三色指示灯报警装置等安全装置;
———增加了超起工况试验、可靠性试验或工业性试验等的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检验项目的缺陷等级和合格判定的缺陷组合;
———删除了最大起重量为140t~300t的限制;
———删除了臂架的形位公差、以及对履带板、拖链轮、支重轮关于材料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汉香、韩国起、高一平、张良栋、张建军、黄勇、黎伟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560—1993;
———GB/T13330—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