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防止和减少雷击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规范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防雷设计,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原油的采集、长距离输送、石油化工装置厂区外油品储存及销售设施的防雷设计。 1.0.3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