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集料的定义、原料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
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经处理加工制成的用于道路路墓、垫层、底基层、基层及无筋混凝
上制品的集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7431. 2--1998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2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
GB 1848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H7/T 20-1998工业固体废弃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