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机床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耐压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试验
试验程序、试验记录和试验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不超过AC 1 000 V或DC 1 500 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的机床
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以下合称电气系统)的耐压试验(以下简称耐压试验),类似机床的龙
气系统耐压试验可参照本标准。
注1:机床是指金属切削机床、电加工机床及其他类型的机床。
注2:机床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分别指机床电气系统、电子系统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在机
系统中应用的电子系统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是机床电气系统的一部分,不是独立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