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对于华北电网各发、供电基建等基层单位应遵照本规程开展绝缘试验工作。尚遇特殊情况而不能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时,如延长设备的试验周期、降低试验标准、删减试验项目以及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等,应组织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