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安全保障措施 参加隧道施工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范,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并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各种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专职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办法处理。 a.施工安全措施 a.1坚持以地质为先导的原则,时刻掌握前方断面的地质情况,异常地质要用特殊的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措施。 a.2坚持先护顶后开挖的原则组织施工:采用超前小导管预注浆加固措施。通过试验确定注浆的压力、固结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注浆能够相互胶接,提高围岩的自稳能力。 a.3严格控制每循环进尺,开挖形成后及时进行初期支护,确保工序衔接,尽早施作仰拱封闭成环,以改善受力条件,对特殊地段缩小格栅钢架间距,加密超前小导管,以加强初期支护。 a.4加强对开挖面的量测:开挖初期支护后,量测拱顶下沉及拱脚、墙身的收敛,隧道隆起量测,格栅钢架的内力量测,对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发现异常情况立刻作加强措施。 b.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b.1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b.2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b.3变压器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b.4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b.5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b.6防火防电配电箱,箱内不得存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b.7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b.8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经有关部门批准。 b.9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b.10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洞室掘进用的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 十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护措施 按照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成立以工程队长为组长、工程副队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施工环保机构。工程队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和兼职环保人员。 施工前制定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相应措施,确保施工环保目标。 8/9 首页上一页6789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