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调试

时间:2016-10-1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系统的安装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4)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要单独穿管。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后,应将管口封堵。

7疏散指示标志牌的安装

(1)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时,其指示的疏散方向应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

(2)固定应牢固,无破损;

(3)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镶嵌式工艺,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8电线电缆选择与线路敷设

(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在竖井内敷设、且与竖井内的燃烧性能为B1级以下电线电缆之间没有防火分隔时,应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的电线电缆;有防火分隔时,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的电线电缆;

(2)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电线电缆时,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敷设在燃烧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

(3)地面安装或潮湿场所安装时,灯具的供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均应选择耐腐蚀的橡胶电缆,接线处应有防腐蚀和防潮处理;

(4)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金属隔板分隔;

(5)系统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控制线路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

系统的调试

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前对系统中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盒、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一、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调试

1、采用目测的方法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

2、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同时用秒表开始记时;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目测其光流导向应与设计的疏散方向相同。

6、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语音应与设计相符。

7、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8、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对于设计有手动控制功能的系统,操作手动控制机构,使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调试

1、分别操作集中电源使其处于主电工作和应急工作状态下,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主电显示和充电显示灯状态是否与生产企业的说明书相符。

2、操作手动应急转换控制机构,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情况。

3、断开主电电源,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均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三、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

1、操作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任何消防应急灯具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应有相应的状态指示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2、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的功能。

3、断开任一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间连线,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间,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与此故障无关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2h。

5、关闭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按设计的联动逻辑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四、系统功能调试


1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

(1)分别操作自带电源型系统的手动转换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自带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配电箱,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分别操作集中应急电源的手动转换控制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集中应急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3)分别操作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转换开关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

(1)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3)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附:海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介绍

系统设计必要性——安全的保障

动态导向的重要性

大空间建筑,通道复杂,静态、一成不变的疏散指示不能迎合火灾发生时多渠道、安全可靠疏散的要求。就近指引的独立型消防应急灯具不能随火势烟雾走势等外部信息做出合理的疏散方向指引。为了做到安全、快速的疏散,必须引入动态疏散理念,以外部火灾信息为依据,根据实时的火灾及烟雾走势,及时调整及优化疏散路径。



集中维护管理

产品自身的特性和其使用环境决定了消防应急灯具维护困难。关键模块、电池容量、应急时间、应急转换等故障不易发现。智能型系统的集中维护管理功能能对产品进行自检,对多种功能模块故障进行主报,声光提示。这种集中维护管理功能避免了繁复杂的人力维护工作,节省运作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同时也确保消除因消防应急灯具故障所产生的疏散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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