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研究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研究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资质考核指标体系。简化资质考核条件,修订工程设计、监理等资质标准,精简资质类别设置,减少申报内容,方便服务企业。 (十一)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全面实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和审查。完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系统,健全专家异地评审制度,推进计算机辅助审查。开展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电子化审查试点工作。 (十二)加强服务和监督。适时修订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工作服务指南及工作制度,继续更新、改进“建设工程企业行政审批专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大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后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弄虚作假企业和人员。加强层级监督,定期对地方资质资格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2 首页上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