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方式 1、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对增减项目和费用等,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后,编制的调整预算。 2、包干承包结算方式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按照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编制的竣工结算。依据合同规定,尚若未发生包干范围以外的工程增减项目,包干造价就是最终结算造价。 3、以房屋建筑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是双方根据施工图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经计算确定出每平米造价,在此基础上,按实际完成的平方米数量进行结算。 4、以投标的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如果工程实行招、投标时,承包方可对报价采取合理浮动。通常中标一方根据工期、质量、奖惩、双方所承担的责任签订工程合同,对工程实行造价一次性包干。合同所规定的造价就是竣工结算造价。在结算时只需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奖惩费用和包干范围以外的增减工程项目列入,并作为“合同补充说明”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七)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审查工作通常由业主、监理公司或审计部门把关进行。审核内容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1、核对合同条款。主要针对工程竣工是否验收合格,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结算方式是否按合同规定进行;套用定额、计费标准、主要材料调差等是否按约定实施。 2、审查隐蔽资料和有关签证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审查设计变更通知是否符合手续程序,加盖公章否。 4、根据施工图核实工程量。 5、审核各项费用计算是否准确。主要从费率、计算基础、价差调整、系数计算、计费程序等方面着手进行。 七、设备、工器具及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国内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国内设备、工器具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都必须遵循结算原则:要守信用、付款及时;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业主对订购的设备、工器具通常不预付定金,只对制造期在半年以上的专用设备和船舶的价款,按照合同规定分期付款。比如上海市对大型机械设备结算进度规定为:当设备开始制造时,收取20%货款;设备制造进行60%时,收取40%货款;设备制造完毕托运时,再收取40%货款,一些合同规定,设备购置方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设备运至现场验收合格或质量保证期到来时再返还质量保证金。 业主收到设备工器具后,要按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付款,不得无故拖欠。若因资金不足延期付款者,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2、国内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建安工程承发包方的材料往来,可按如下方式结算: (1)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者,发包方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方预付备料款,并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备料款的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适当增加。 预付的备料款,可从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额度时起,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材料款占结算价款的比重陆续抵扣;也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则由承包方负责购货付款,并按照规定向发包方收取备料款。 (3)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其材料可按照材料预算价格转给承包方。材料价款在结算工程款时陆续抵扣,这部分材料,承包方不应收取备料款。 (二)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三)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动态结算。 4/4 首页上一页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