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电气设备的防火技术规定

时间:2015-07-0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泵站电气设备的防火,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2 泵站建筑物、构筑物

1泵站电气设备的防火,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2 泵站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10.8.2 的规定。
3 站区地面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周围及主泵房、辅机房均应设置消火栓。
4 油量为2500 kg 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之间防火净距:电压为35 kV 及以下时,不应小于5m;电压为110kV 时,不应小于8m;电压为220kV 时,不应小于10m。
5 当相邻2 台油浸式变压器之间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火隔墙。隔墙顶高不应低于变压器油枕顶端高程,隔墙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贮油坑两端各加0.5m 之和。
6 油浸式变压器及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其单台油量在100 kg 以上时,应设置贮油坑及公共集油池。
7 贮油坑容积应按贮存单台设备120%的油量确定。当贮油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油安全排至公共集油池时,其容积可按20%油量确定。
排油管内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加装金属滤网。
8 贮存120%设备油量的贮油坑上部宜装设栅格,栅条净距不应大于40mm。在栅格上铺放卵石层,其厚度不宜小于0.25m,卵石粒径为50~80mm。
9 油浸式站用变压器布置在室内时,房门应为向外开启的乙级防火门,并直通室外或走廊,不得开向其它房间。
10 变电站、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中控室和通信室等均应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
11 配电装置室的长度大于7m 时,应设2 个出口;大于60m 时,宜再增设1 个出口。
12 配电装置室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丙级防火门。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有门时,门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13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穿越各机组段之间架空敷设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等均应分层排列敷设。动力电缆上下层之间,应装设耐火隔板,其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14 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在穿越中控室、配电装置室处;穿越泵房外墙边以及电缆分支引接处,应设防火分隔设施。
16 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隧道每150 m、电缆沟道每20 m、电缆室每300m 宜设一个防火分隔物。
防火分隔物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h。
设在防火分隔物上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当不设防火门时,在防火分隔物两侧各1m 的电缆区段上,应有防止串火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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