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5.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按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就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26.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位适应。 27.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28.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29.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30.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1.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2.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4.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35.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用电管理专业人员(持证),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36.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 37.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8.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9.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2/2 首页上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