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措施

时间:2017-03-2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 开关

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5.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按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就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26.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位适应。

27.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28.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29.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30.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1.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2.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4.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35.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用电管理专业人员(持证),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36.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

37.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8.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9.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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