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简化企业资质标准。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十一)完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修订出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明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强化执业监督,落实执业责任。研究调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计划,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进程。 (十二)创新行政审批管理。减少资质审批环节,简化施工许可管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电子化审查系统和工作制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基本实现电子化申报和审查。研究推进“互联网 ”审查方式,简化申报材料,推行计算机辅助审查,探索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考核指标计算机自动比对。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驻部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法规政策制定、纪律作风监督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纪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十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廉政提醒制度和月度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十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对履职尽责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来源:中国建设报 2/2 首页上一页12 |